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号)以及《關于印發< 中央财經大學2015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校發〔2014〕124号)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專業及人數
會計學專業:10人 (所接收的推免生繼續實行“本科推免—碩博連讀”培養計劃,具體參見會計學院網站《關于2015年會計學院會計學專業繼續實行“本科推免-碩博連讀”培養計劃的通知》(/gg/76541.htm);
會計專業(專碩):13人。
二、報考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及其他違法違紀記錄,對學術研究或科學實踐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三)推免生須為招生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和本科三年提前畢業的學生),且獲得推免資格。
(四)推免生本科所學專業原則上與報考推免專業相同或相近。
(五)國家英語六級水平測試成績達到 460 分。
三、選拔程序
(一)網上注冊和報名
9月26日起,推免生可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冊。
9月28日至10月7日下午2:00,推免生登陸“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報名,選擇我校相關專業。逾期報名無效。我校支教團計劃推免生僅可選擇報考本校。
(二)複試資格認定
10月9日-10日,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組織推免生複試資格認定,提出複試(筆試)名單,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在“推免服務系統”和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取得我校複試(筆試)資格的推免生名單。
(三)資格審查
将安排在複試(筆試)當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将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會計學院網站。
提交材料:
1.網上成功繳納複試費後打印的“繳費證明”;
2.加蓋公章後的《中央财經大學2015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3.有效期内且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備查)及複印件;
4.至目前為止的所有本科成績單原件一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的公章;
5.大學英語六級考試證書原件(備查)及複印件;
6.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結項書等)及獲獎證書原件(備查)及複印件;
考生提交上述證書類材料原件隻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查驗,不留存;複印件須現場交驗。
(四)複試(筆試)
申報會計學專業和會計專業(專碩)推免生的考生均需進行筆試。10月13-15日,學院組織推免生複試(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将根據報考情況确定并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會計學院網站。
會計學專業的筆試不限定參考書目,重點考核考生思維能力和科研潛力。
會計專業(專碩)的筆試參考書目如下: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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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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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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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财務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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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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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科學出版社 (2013.2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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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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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焰、劉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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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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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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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瑞玲、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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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科學出版社 (2012.8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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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務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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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新、王化成、劉俊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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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2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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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複試(面試)
根據《關于印發< 中央财經大學2015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校發〔2014〕124号)要求,筆試和面試中任何一項成績如不及格或未達到60分,不予錄取。學院将在筆試結束後以短信形式向筆試環節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通知面試時間和地點,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閱、接收或回複相關信息并造成無法面試的結果,責任自負。
(六)體檢
10月14日和15日我校校醫院組織推免生複試體檢,具體時間詳見複試安排。
四、錄取程序、原則及要求
10月17-20日,學院開展推免生錄取工作。錄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甯缺勿濫的原則,對筆試和面試均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體檢不合要求者,不予錄取。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依照以上原則,在推免生招生計劃内,确定拟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拟錄取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示。拟錄取推免生按照确認期限要求在推免生服務系統上進行拟錄取确認,如未按照要求進行拟錄取确認,則取消拟錄取資格。拟錄取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如無争議,即确定錄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錄取資格:
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存在舞弊現象的;
2.申請人在本科第四學年學習期間有不及格科目的或有補考及格科目的;
3.在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的;
4.畢業論文成績在“良”以下(不含良)的;
5.患有嚴重疾病隐瞞不報的;
6.發生影響錄取的其他事項。
五、其他事項
(一)推免生報名成功後,務必及時關注“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我校發出的複試通知,并關注中央财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的相關通知,按照要求參加複試。
(二)推免生拟錄取後須保持推免服務系統注冊的手機号暢通。如有變更,須及時聯系我校。如因關機、停機而延誤接收通知,最終造成無法錄取或無法入學,責任自負。
(三)學校在調檔政審後,統一寄發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約為2015年6月份。
六、聯系地址及咨詢電話
會計學專業(碩博連讀):海澱區學院南路39号中央财經大學主教10層1017辦公室,62288613。
會計專業(專碩):海澱區學院南路39号中央财經大學主教10層1001西辦公室,62288839。
七、本辦法中涉及學院相關組織工作的,由中央财經大學會計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