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學院2012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 發布日期:2012-02-27| 浏覽次數:

會計學院2012年同等學力人員

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現将我院2012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參加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學科範圍

⒈ 外國語水平考試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的主要語種為:英語、俄語、法語、德語、日語。

以同等學力向我校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必須與我校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

⒉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我院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報考科目為:工商管理。

⒊ 所有學科的考試大綱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發行。

工商管理使用第三版本;

法語使用第四版本;

英語、德語和日語使用第五版本;

俄語使用第六版本。

二、考試時間

2012年同等學力人員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為 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考試科目:外國語水平考試

下午:14:30--17:30 考試科目: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三、考試報名

1.報名資格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有關規定的通知》(學位辦〔2011〕57号)和《關于啟用“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學位辦〔2011〕70号)的規定,自2012年起,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全部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進行。我校報名參加2012年全國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經信息平台注冊申請、通過我校信息采集和現場确認完成資格審核後的人員(以下簡稱“在冊申請人”)。

2.報名流程

①在冊申請人于2月20日至3月20日通過信息平台申請參加全國統考,選擇考試科目和考試地點。3月20日至3月26日我校通過信息平台對報考者的資格進行審核。

②通過審核的報考者,須于4月4日前,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每科100元,未支付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本次報名無效。

③完成報名手續的考生于5月10日至5月27日通過信息平台下載準考證。

④考生于5月27日,憑準考證和現場資格審查時所持的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通過指紋驗證後方可入場考試。

3.外地考試

向我校申請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一般應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外地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學員或有特殊情況的,可申請在本人工作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報名考試,但須經我校學位辦審核同意後進行,否則網上報考時,不予審核通過。

在異地參加考試的報考者請務必于3月7日17:00前将本人姓名、申請編号(“T”開頭編号)、班級、申請外省考試地點報送給會計學院,聯系電話:010-62288452,聯系人:徐老師、張老師。

四、成績下達和公布

考生考試成績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下達,此成績即為考生相關學科(語種)考試是否合格的依據。考生可通過“信息平台”查詢考生的考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考生自己在查詢、核查考試成績時,務必将查詢結果用A4紙打印并自行保存,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時交所在學院認定。

**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準考證及本人身份證。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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